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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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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職能相關概念
何謂職能(Competency)?
發布日期: 103.08.21

職能是指成功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為提高個人及組織現在及未來績效所應具備之知識、技能、態度或其他特質之能力組合。

2
職能相關概念
何謂職能基準(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 -OCS)?
發布日期: 103.08.21

職能基準是指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本會所發展,為完成特定職業或職類工作任務,所應具備之能力組合,包括該特定職業或職類之各主要工作任務、對應行為指標、工作產出、職能級別、知識、技能、態度等職能內涵。

3
職能相關概念
國內所發展之職能基準與國外所採用的資歷架構有何差異?
發布日期: 103.08.21

資歷架構是一個國家在義務教育之後全國各種教育與訓練資歷的統合系統,旨在建置多元與無縫的教育與訓練制度,促進終身學習,因此其著眼於如何建立一個全國承認、一致的學歷與訓練資歷之對照標準。

職能基準則是透過有系統的分析,藉以列明在特定職業或職類範疇所需具備的技能、知識和成效標準,以便訓練機構設計符合業內要求的培訓課程,兩者之目的並不相同。

由於國情不同,國外教育體系外之訓練體系發達,成為另一主流,因此兩者有對照銜接之必要;在國內,由於國人普遍重視文憑,因此學校教育為主流,相對較無資歷對照之迫切需求,但如何縮短產學落差,則為我國現行實務面臨之問題,因此目前優先以發展職能基準作為縮短學用落差之重要手段。

4
職能相關概念
何謂國家職能標準(Competency Standard)?
發布日期: 103.08.21

國家職能標準是指針對需經國家級考試或檢定程序取得之法定執業資格或就業條件所規範的能力標準,例如考選部所轄國家考試職系及項目與勞動部技能檢定職類項目屬之。

5
職能相關概念
何謂職能導向課程?
發布日期: 103.08.21

職能基準或透過職能需求分析為依據所發展之訓練課程統稱,包含職能基準課程、職能基準單元課程及職能課程等三類。

6
職能相關概念
何謂職能分析(Competency Analysis)?
發布日期: 103.08.21

職能分析指以系統化方式就完成某類型工作、職業或職類所應具備能力之分析。

7
基準品質認證申請
企業所發展的職能模型可否申請認證?
發布日期: 103.08.21

職能基準品質認證機制的目的,在檢視產業層次的職能基準之品質,以確保未來各界所參考應用的內容符合整體產業共通所需。企業內部所發展的職能模型,只針對特定企業內部需要發展,外部擴散性較低,不是本計畫品質認證的標的。

8
基準品質認證申請
過去已發展完成之職能基準,是否可送認證?
發布日期: 103.08.21

可以。

只要符合本計畫職能基準規格要求,皆可送職能基準認證。建議是3年內發展之項目或職能內涵有經更新符合產業現況需求。

有關職能基準品質認證,請詳閱:「首頁 / 資料下載」

https://icap.wda.gov.tw/ap/knowledge_downLoad.php

9
職能導向課程稽核
稽核現場進行方式為何?
發布日期: 109.10.27
稽核現場依照下列形式進行:
1. 稽核實施過程全程錄音,實施形式係由辦訓單位依稽核指標準備課程相關佐證檔案與文件,並安排適當之資料展示空間、設備,採靜態資料檢閱之形式進行。
2. 辦訓單位應至少安排一位熟悉課程內容之人員陪同,針對稽核團隊之提問進行說明與解釋。
3. 稽核團隊於過程中認為有進行檢查方式(如: 至教學現場、訪談、至協力單位辦訓教學現場)查驗之必要時,辦訓單位應配合於該次稽核中安排,或另行約定時間進行稽核。
10
基準品質認證申請
職能基準的訂定,是否一定要參考職能基準品質認證指標,或者送認證?
發布日期: 103.09.24

目前產業職能基準的訂出,主要來自兩個管道:一是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定期每年彙收,一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機構發展之職能基準,經品質認證審查後登錄。

不論是上述任一來源管道,均建議:

1. 體例標準規格化:體例上仍依據目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制定之職能基準表格式為主,以達標準規格化,且未來對應用端才會能產生大量且一定的擴散效果。

2. 內容品質流程化:發展過程能依循職能基準品質認證審核指標,以進一步確保職能基準產出項目能符合品質要求。這也是職能基準品質管理機制主要目的:確保職能基準之內容結構品質,及其職能內涵與對應工作(職務)內容之關聯性。

11
基準品質認證申請
若要申請職能基準品質認證,是否一定要先在iCAP網站進行線上申請?
發布日期: 103.09.24

自民國103年5月起,欲申請職能基準、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之單位,請先以「機關會員」帳號登入iCAP職能發展應用平台 (https://icap.wda.gov.tw),進行線上申請,以列印「品質認證審查申請表」、「申請案件信封封面」。

再將申請表用印後,連同其他應備資料,一併郵寄。其線上申請操作手冊下載,請至「首頁 > 資料下載」。

12
基準品質認證申請
如何重新列印職能基準品質認證線上申請資料?
發布日期: 103.09.24

關於職能基準品質認證申請表申請完後再次列印,連結尚未開放,

您可以機關會員帳號登入iCAP網站後,再點選以下連結,點選該案件「列印」。
https://icap.wda.gov.tw/Quality/Schedule/Schedule.aspx

13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若要申請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是否一定要先在iCAP網站進行線上申請?
發布日期: 103.09.24

自民國103年5月起,欲申請職能基準、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之單位,請先以「機關會員」帳號登入iCAP職能發展應用平台 (https://icap.wda.gov.tw),進行線上申請,以列印「品質認證審查申請表」、「申請案件信封封面」。

再將申請表用印後,連同其他應備資料,一併郵寄。其線上申請操作手冊下載,請至「首頁 > 資料下載」。

14
職能導向課程發展
依據職能基準發展課程,若原本公告之職能基準無級別的話如何處理?
發布日期: 103.09.24

由於彙收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發展之職能基準,可能建置時間較早,故基準體例略有不同,若所公告之職能基準沒有標示職能級別,您可以依據iCAP網站所公告之職能級別概念,自行進行適當的分級。

15
職能導向課程發展
職能導向課程規劃一定要依據ADDIE教學設計發展嗎?
發布日期: 103.09.24

不一定。

可透過不同的教學或課程設計模式進行課程發展,但唯需注意的是要符合職能導向課程品管機制及審核指標。

16
職能導向課程發展
職能導向課程都需要規劃學習地圖嗎?
發布日期: 103.09.24

視課程規劃而定,規劃大的課程需規劃學習地圖;而規模小的課程,則可以只說明學習路徑(包含順序、邏輯安排等)。

17
職能導向課程發展
有哪些職能基準可以作為發展職能基準(單元)課程的依據?
發布日期: 103.09.24

職能基準乃指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發展或委託機構發展屬之,故以iCAP網站所公告,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發展並符合職能基準格式規格之職能基準為限。

目前已公告之職能基準,您可以至「職能資源專區 > 職能基準查詢」進行查詢,或者參考首頁 > 相關網站 > 各部會已建置之職能基準成果」上所列

18
基準品質認證申請
職業與職類的區分,為何要有職類的概念?
發布日期: 103.09.24

我們希望職能基準也能解決一部份產學落差問題,而學校教育不會只針對特定單一職業作準備,學校培育是比較寬廣,讓學生畢業後能在某個領域工作,例如:資訊科系在學系統開發時,未來的出路有系統分析師、程式設計師、資料庫工程師等不同選擇。職類的職能基準建置,可以作為學校未來參考應用。

但職業的職能基準會對業界的在職訓練或職前訓練是比較重要的,它是針對某一個工作特定能力作準備。

這是職業與職類用途上的不同。

19
職能基準發展
職能基準品質認證受理時程每年都會固定嗎?
發布日期: 103.09.24

103年主要因為計畫時程而有所不同,明年之後會比較正常,計畫團隊也會事先公告。

20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課程通過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代表什麼意義,有何作用?
發布日期: 103.09.24

通過iCAP職能導向課程認證之課程,代表該課程之品質與學習成效有一定保證,該培訓機構於符合產業需要的職能培育上有一定之專業度,而受訓者在完成通過iCAP職能導向課程認證之課程訓練後,將具備該職能項目,藉此彌補能力落差。

本署刻正規劃「職能導向訓練機構」體系(CTO-Competency-Based Training Organization),未來將逐步擴大與本署其他計畫之連結。通過課程認證之單位即可納入「職能導向訓練機構」體系。

21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如何重新列印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線上申請資料?
發布日期: 103.09.24

關於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申請表申請完後再次列印,連結尚未開放,

您可以機關會員帳號登入iCAP網站後,再點選以下連結,點選該案件「列印」即可印出原品質認證審查申請表。


https://icap.wda.gov.tw/Quality/Schedule/class.aspx

22
職能導向課程稽核
通過課程品質認證是否均需接受稽核?
發布日期: 109.10.27
1. 凡通過課程品質認證,且iCAP標章仍於有效期間之訓練課程,不論是否有開課,均應接受發展署稽核。
2. 辦訓單位須負責維持訓練課程品質、蒐集課程實施與學員學習成果佐證資料、依據「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作業手冊」使用iCAP標章及進行課程行銷宣導。
3. 課程若係由辦訓單位授權或委託之協力單位開設,前項所列事項仍應由辦訓單位負責。
23
職能導向課程稽核
通過課程品質認證之課程需接受稽核次數?
發布日期: 109.10.27
稽核次數係依單位申請之課程類別、執行期程及開辦班數訂定,自其課程通過品質認證起一年內,每門課程至少稽核1次,在其iCAP標章三年有效期間內,每門課程至少稽核2次,發展署得視課程開課與執行情形,評估增減稽核次數。
24
職能導向課程稽核
稽核項目有哪些?
發布日期: 109.10.27
1. 稽核團隊依據「職能導向課程實地稽核表」 (可參閱:職能導向課程認證稽核作業手冊_附件2)中各面向與稽核指標,檢視課程實際執行成果是否符合原規劃,且符合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作業手冊。
2. 辦訓單位應於稽核前準備相關佐證資料。
25
職能導向課程稽核
實地稽核的查核重點為何?
發布日期: 109.10.27
實地稽核依據「職能導向課程實地稽核表」11向面向進行查核,各面向之重點如下:
1.進行學員招募與遴選:學員招募、遴選之條件與結果應符合原課程規劃,並提供佐證資料。
2.使用教材與教學資源:課程教學內容、教材與教學資源應符合原課程規劃,並提供佐證資料。
3.教學人員:實際擔任課程授課教師、評量人員、課程協助人員之條件與資歷應符合原規劃,並提供佐證資料。
4.課程實施紀錄:課程實施辦理應符合原規劃,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5.評量設計與工具:課程學習成果之評量方式、評量工具應符合原規劃,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6.學員學習成果及結訓標準:評量設計與規劃,應產出相對應之學習成果證據;應提供個別學習者之學習成果證據;結訓學員應符合原規劃之結訓標準。
7.管控評估:課程開發與執行單位應規劃自我管控機制,以確保課程實施與學習成效,並有助課程辦理即持續改善。
8. 標章管理與證書管理:通過認證課程之iCAP標章與授予學員之證書應符合作業手冊之要求。
9. 協力單位:協力單位應依據原課程申請時所提出之協力單位為原則,且未逾越原規劃時分工之角色。
10. 前次稽核意見(無則免) :單位應依據前次稽核委員意見,進行課程後續調整與修改。
11. 其他:稽核人員經現場判定認為須增加之面向。
26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申請單位需注意哪些有關智慧財產權事項?
發布日期: 103.09.24

為確保所送審課程為自行發展,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申請單位須簽署檢附「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著作權切結書」。

27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是否一定要從現在之後規劃辦理的課程才可申請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
發布日期: 103.09.24

不一定。

若是之前規劃辦理過,且目前有持續開辦的課程,皆可申請。
但請以符合職能導向課程要求的課程為主。

28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申請職能導向課程品質審查的課程是否有最低時數的要求?
發布日期: 103.09.24

職能導向課程之課程時數至少應達12小時以上。

時數的規劃設計應以可達到教學目標,亦即可具備所對應之職能,做最妥善之規劃。

若所規劃課程包含多元之學習與評量活動,實施需持續一段期間,則以主要之教學活動時數為準。

29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是否一定要依據iCAP網站上公告的職能基準,來發展的職能導向課程,才能申請品質認證?
發布日期: 103.09.24

不一定。

職能導向課程認證包含三種類別,其中「職能基準課程」與「職能基準單元課程」必須依據職能基準發展。

「職能課程」是針對目前尚未發展職能基準,但各產業領域有迫切需求的職業(類),相關單位可自行透過系統化的職能分析流程,進行分析後,據以發展對應之職能課程,此類課程亦可申請。但自行進行職能分析之方法、過程及結果,將列入審查,以確認其代表性,亦應包含重要的職能內涵,如行為指標與知識技能,並呈現其與課程的關係。

30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職能導向課程與TTQS差別為何?
發布日期: 103.09.24

TTQS乃針對該機構之需求、規劃、辦訓一系列的流程去進行檢視,也就是針對辦訓品質及辦訓機制作認證,但無法代表每一門課程都是這樣作的。

而iCAP就是針對單一課程進行品質認證,故課程品質認證則是針對訓練產品作認證。

31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補習班是否符合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申請類別嗎?
發布日期: 103.09.24

符合申請單位屬性第1項「專業機關」。

因補習班乃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登記之「專業機構」。

32
課程品質認證申請
申請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是否不同類別的申請單位皆需提供組織章程影本?
發布日期: 103.09.24

不一定。

若為第二、三、四款之申請單位,如:即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學校、公司,則免附。

33
基準品質認證申請
如何查詢曾申請過的職能基準,或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案件
發布日期: 103.09.24

您可以機關會員帳號登入iCAP網站後,於會員登錄選擇「申請認證歷史」,可查詢職能基準,或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歷史,您可於該機關會員帳號所列出所有品質認證申請案件列表,點選「列印」瀏覽原線上申請所填寫內容。



34
職能導向課程發展
學習成果證據是指上課完的考試結果嗎?
發布日期: 103.09.24

學習成果證據是指學習後透過各類評量方式,對學習者進行學習成果評量的相關資料,該資料不拘類型格式,但必須能展現學習者確實具備該課程所依據之職能項目。


學習成果證據可以透過在教室中的模擬情境蒐集,也可以是在工作場域上的實際情境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