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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發展與應用平臺(iCAP網站)公告澄清聲明

107.10.24

  爾來有申請單位詢問107年度職能導向課程(iCAP)認證作業是否有訂定申請受理期限,依據勞動部107年7月17日發布之「職能發展與應用推動要點」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7年9月7日訂定之「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作業手冊」均無職能導向課程(iCAP)認證作業申請受理期限,申請iCAP認證單位可依需求提出認證審查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將就收件案量依序安排審查事宜,特次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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