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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計畫」受理申請中,符合發展條件之單位歡迎申請職能專家進場輔導

113.04.17
一、依據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補助目的
為落實職業訓練法第4條之1規定,並依據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第4點規定,鼓勵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以優化訓練內涵。

三、申請資格
(一)申請發展職能導向課程
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學術團體、專業機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工會、協會。
2.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
3.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
4.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
具前項資格者,申請時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登記滿1年以上。
2.申請日前1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3.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TQS)評核等級達通過,且於有效期限內。
申請補助之課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具前項第3款條件:
1.單位、集團員工內部訓練或供應商、承包商人員訓練課程。
2.公私立大專校院或高級中等學校之校內課程。但不包括進修推廣部。

(二)申請發展職能基準
依法設立登記滿1年以上及申請日前1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及協會,得依所屬產業發展需要,擇定關鍵職業或職類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經費補助,發展職能基準。

四、補助計畫諮詢專線 (02)23660812分機373李小姐/376楊小姐

五、相關資訊連結
[免費申請]職能專家進場諮詢輔導
https://pse.is/552blu

[下載] 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要點作業手冊
https://reurl.cc/qVgpWy

[下載] 113年度補助計畫說明會簡報
https://reurl.cc/z1eQny

[下載]職能導向課程發展指引(103.08.28)
https://pse.is/5gcglz

職能分析方法說明
https://icap.wda.gov.tw/ap/knowledge_method.php

[下載]職能導向課程評量方法(107.05.03)
https://pse.is/5gcg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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