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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導向課程詳細資料頁


職能導向課程詳細內容說明
標章編碼 BHRT0063-20A
發展單位 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協力單位 無填寫 或 非可開課之協力單位
課程名稱 外國人仲介從業人員培訓班
訓練課程時數 36小時
課程領域類別 企業經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課程職能依據 自行分析職能
課程能力養成 養成職業/職類名稱 外國人仲介從業人員培訓班
養成類別 部份職業/職類能力養成
養成工作任務之描述
備註:申請課程認證案件類別為「職能課程」者,若課程發展當中有「參考」(*)職能基準或職能單元資源者,請告知最關鍵之項目,至多3項。以作為彙整調查職能基準或職能單元資源應用情形。
*參考定義:參照職能基準或職能單元資源,來幫助了解職能內涵;或進一步作為發展職能內涵的素材。
是否參考基準或單元 是(參考基準)
參考基準/單元 各部會之職能基準/企業經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外籍勞工仲介從業人員
整體課程職能級別 3
課程簡介(300~500字) 本課程參考職能基準:外籍移工仲介從業人員職能基準BHR3333-001v3,再經由專家訪談與會議討論後自行發展。 此行業法規修訂頻繁,行政事務繁瑣,且違規處分罰款甚高,為培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應備之職能,為建立正確的法律觀念與遵守各項聘僱流程,故仍需持續辦理職能導向課程。 110年底,勞動部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相關表單中之「外籍移工」或 「外籍勞工」修訂為「外國人」,111 年政府開放第三類外國人中階技術人力,勞動部新增--中階技術人力聘僱,課程內容同步修訂,增加此相關知識;因目前就業服務機構從事之服務業務,主要為第二類外國人(藍領)及新增之第三類外國人(灰領)為主,故合併稱通稱為「外國人」,綜上所述,經專家會議同意後,將課程名稱修訂為「外國人仲介從業人員培訓班」。 111年底規畫「一站式服務」,於 112 年元月家庭類外國人聘僱實施「一站式服務」,亦將此規範納入課程教材中。課程單元包含: 1.法規概論:解說與外籍移工業務相關之法規,就業服務法與其他相關法令…等,讓學員了解各項法律規範,以免觸法,維護雇主/外勞/仲介公司三方之權益,並善用法規處理各項服務事項,並向雇主與外勞解說。 2.聘僱相關作業流程:解說外籍移工入境後相關的申辦作業流程,政府之規定及應備文件,送核相關單位審查作業系統應用之操作流程,以免因文件疏失,造成延誤並影響雇主與外勞之權益。 3.工作與生活關懷服務:說明工作與生活的一般關懷服務與非勞工行政關懷服務,讓工作與生活關懷服務能符合法令規範,且以人性關懷角度對雇主與外勞提供各項服務,並參考勞動部每年對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非勞工行政服務內容 a.重出入境 b.衛生醫療 c.稅法 d.休閒文化 e.心理諮商,以此五項為主軸設計評量工具之『作業』(評量標準參考勞動部之評鑑要點),採以抽籤且情境模擬方式經由角色扮演,讓學員依照評鑑要點及所學的知識、技能應用且妥善處理各項非勞工行政事務,並寫出符合評鑑要點的服務紀錄表。 4.異常處理機制:同上標準需制定符合私立就業服務許可評鑑要點之異常事件處理機制,以專題作業作為總結性評量,以抽籤且情境模擬方式經由角色扮演檢核學員之學習成效,並須完成符合評鑑指標之作 本課程參考職能基準:外籍勞工仲介從業人員職能基準BHR3333-001v3,再經由專家會議討論後自行發展。
主要對象 有意從事外國人仲介服務相關工作者;學、經歷不拘。
先備條件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