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教育部公告之「107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目前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轄證照可分為「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執業證書」、「勞動部技術士證」、「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核發之證照(含能力鑑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委託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等5大類。
2.茲謹就現行iCAP「職能發展應用平台」公告之393項職能基準中(截至107年3月止),與該5大類證照對應關聯性*較高的項目(共計79項)整理如附件,供各界參考。
(*本處所稱關聯性,僅指各該證照"部份"考試內容可能與職能基準部份內涵有相關,但無"一對一"之量身對等關係,請特別注意)
●「107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參考網站